水平央持材料试样一端,自由端暴露在规定气体的火焰上,通过测定线性燃烧速度来评价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。将受试材料制备成规定尺寸的矩形柱体试样,夹住试样一端,使长轴呈水平状态,横轴与水平方向呈45°角.如果材料为非自撑的.应采用专用的支撑夹具放置试样。在距试样自由端25mm和100mm处各划一条标线,使A由端暴露在规定火焰高度的点燃源上,并保证承受火焰深度为规定值。在不改变点火源位置的情况下,对试样施加火焰3S后移开点火源?根据燃烧施加时间和烧掉长度计算燃烧速度。适用于评定固体材料和表观密度大于250kg/m3的泡沫材料的燃烧性能。其结果可用于评价不同材料的燃烧特性,认证中本项也是必测项目。本试验方法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的,不能用于评定在实际使用条件下着火的危险性.本性能只是众多燃烧性能之一,且对于那些没有点燃就收缩的材料不适用。
有机高分子材料 -> 高分子材料性能及其测试方法